四川眉山丹棱法院:5000万元工程款一次性到账!
近日,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高达80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一次性到账5000万元工程款,被执行企业厂房及股权顺利解封,企业得以安心发展,放心经营。

当事企业负责人将写有“公正护企解难题,耐心为民优营商”的锦旗送至丹棱县法院表示感谢。
案情回顾
该案源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眉山某建设公司承建某四川项目,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发包方四川某科技公司甲、四川某科技公司乙(以下简称两科技公司)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某未能支付剩余工程款。经审理,丹棱县法院判决被告两科技公司支付原告眉山某建设公司工程款8000余万元及违约金,眉山某建设公司对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,同时,担保人刘某以其持有的四川某材料公司股权承担质押担保责任,对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判决生效后,被告未及时履行。眉山某建设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,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是一道难题:若严格采取强制措施,直接拍卖涉案项目工程及刘某质押的四川某材料公司股权,虽然能快速实现原告公司的债权,但很可能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。四川某材料公司股权若被强制拍卖,不仅可能因市场因素无法体现其真实价值,更会严重影响其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定,甚至可能拖垮这几家关联企业。这种“杀鸡取卵”式的执行,虽实现了形式上的公正,却可能造成多方共输的局面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初期,双方对立情绪明显。眉山某建设公司手握胜诉判决,希望尽快实现债权;而两科技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某面临暂时的资金和经营压力,有心无力。
面对困境,承办法官没有急于采取强制措施,而是投入了大量时间与耐心,充当起双方的“沟通器”和“减压阀”。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,丹棱县法院从承办法官、执行局长、分管副院长、院长分级组织双方进行了不下10次的沟通协调。每一次沟通,法官都细致释法明理,分析利弊,逐步引导双方从情绪对抗转向理性思考,为后续和解打下了坚实基础。
简单的“一拍了之”看似高效,却可能引发连锁反应,导致“案件结、企业倒”。丹棱县法院将工作重心从“如何执行”转向“如何最优执行”。
承办法官精准剖析了案件核心:眉山某建设公司的核心诉求是收回工程款,而被执行公司的生存希望在于维持经营现金流、避免核心资产被低价处置。基于此,丹棱法院提出了“分期支付+保障经营”的和解框架。协助双方测算可行的支付计划,论证暂不处置质押股权对维持四川某材料公司运营价值、从而最终保障眉山某建设公司债权全额实现的重要性。这种着眼于长远和根本利益的方案,最终赢得了双方认同,找到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与帮助被执行人渡过难关的最大公约数。
该案的执行,始终贯穿着人民法院服务大局、护航企业发展的司法温情。承办法官深知,每一家企业背后都关联着就业、税收和产业链的稳定。

在调解中,法官不仅讲法理,也更注重讲事理、情理,引导眉山某建设公司从昔日合作伙伴和市场环境的角度给予理解,也督促两科技公司珍惜和解机会,展现履约诚意。最终达成并由法院监督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,历时3个小时、转账20多笔,不仅让眉山某建设公司的5000万债权迅速落袋为安,也为两科技公司赢得了喘息空间和发展机会,更保全了四川某材料公司的完整与稳定。这笔“活水”盘活了几家企业,真正实现了“执行一个案件,救活多个企业”的良好效果。
案件的成功处理,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“力度”与“温度”的完美结合。执行法官没有就案办案,而是着眼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,运用耐心、智慧和担当,将“善意文明执行”理念贯穿始终。既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也将执行活动对被执行人及相关方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,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来源: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
编辑:张建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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